山西省煤矿瓦斯超限标准发表时间:2024-02-09 22:09 根据查询山西省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官网得知,根据《山西省应急管理厅山西省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全省煤矿瓦斯防治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山西省煤矿瓦斯超限标准如下: 煤矿瓦斯超限是指煤矿瓦斯监测系统检测到的瓦斯浓度超过国家规定的安全限值,即采掘工作面回风巷瓦斯浓度超过1.0%,其他地点瓦斯浓度超过0.5%。 煤矿瓦斯超限分为三个等级,即2%以下、2%-3%和3%以上。 煤矿发生2%以下的瓦斯超限的,由矿井分管负责人组织追查,追查结果报矿主要负责人,并将追查报告报属地直接监管的煤矿安全监管部门。 煤矿发生2%-3%瓦斯超限的,由矿井主要负责人组织追查,并将追查报告报属地直接监管的煤矿安全监管部门。 煤矿发生3%以上的瓦斯超限的,由矿井主要负责人立即向属地直接监管的煤矿安全监管部门报告,并组织专家进行现场分析,制定整改措施,经属地直接监管的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恢复生产。 |